销售劣质奶粉者终审被判刑八年 处罚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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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8:18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宋敏的上诉,维持初审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2003年7月份,被告人宋敏以每袋7元的价格购进黑龙江省绥棱县乳制品厂生产的、品名为“一心”二代新盖中盖婴儿高钙、补钙奶粉20件。加价后以每袋8.5元至9元的价格批发销往太和县农村乡镇个体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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