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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排放新标准 北京将提前执行欧IV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8:0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革继胜)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五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准。记者获悉,北京很有可能提前执行欧IV排放标准,抢在2008年前达到欧IV排放标准水平。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公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等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Ⅳ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他标准自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上述排放标准将代替现行的轻型汽车Ⅱ号排放标准等九项机动车排放和检测方法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轻型汽车Ⅲ、IV号标准,将在北京提前实施。目前,北京实施欧Ⅲ排放标准的时间表正在制定当中,计划今年内开始执行。另外,北京还将超前实施欧IV排放标准,以便在2008年前达到实施欧IV排放标准的水平。

  据介绍,机动车造成的污染物排放已成为一些大城市的第一大空气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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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肺癌家庭可免费测氡污染

  信报讯(记者 革继胜)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昨天发布室内环境警示说:警惕室内环境氡污染造成的肺癌。

  同时,还启动了全国肺癌患者家庭室内环境氡污染调查活动,北京地区的家庭则可免费享受氡污染检测服务。

  咨询电话:8008108968。

  据统计,室内氡气导致欧盟每年2万人死于肺癌。氡已成为除吸烟以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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