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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授因学校按原价回购福利分房状告政法大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18: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周明杰) 在退回老房子换新房子的过程中,中国政法大学按照当初福利分房的价钱而不是现在的房价回收老房子,中间差价达到8万多元。7名老教授认为这项房改政策不公平,联名将学校起诉到海淀法院。这是北京市第一起因为回购福利分房而引起的诉讼。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记者从中国政法大学了解到,学校去年在学院路新建了明光北里18号楼,用于教师福
利分房。这次的福利分房改革方案是从前年就开始讨论的,原来曾经分到房子的教师可以有两个选择:退回原来的福利房,买新房子或者仍然居住老房。而要退回原来的福利分房,按照学校曾经和教师签订的协议,是学校按照届时的成本价回购。这7名老教授与学校的纠纷就出现在这一款规定上。

  按照7名老教授的理解”届时成本价“就是回购当时的市场价格。按照学校的政策,他们所居住的明光北里15号楼,是1997年房改时买到的,8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单价在1400元左右,在扣除了国家很多优惠政策所折抵的房价以后,老教授实际购买总价为4万多人民币。而去年旧房的成本价为1560元,在学校公布的方案中回收价格在1560元。这7名老教授认为学校回购时应该按照12万余元的价钱回收,但到了真正回购时,学校却只肯出4万多元的回收价,而这个房价恰恰是当时老教授们买房时所花的钱。突然出了8万多的差价,几名老教授认为学校的做法违反了当时的合同约定,因此将政法大学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学校按照原来的协议以届时成本价格即12万余元回收旧房。

  记者今天上午联系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主管福利分房的张校长。张校长告诉记者,学校的房改政策是经过教职员工广泛讨论形成的,中间易稿几十次,7名老教授也参与了讨论。张校长向记者一再强调,方案经过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3级讨论通过,并报教育部、得到了北京市房改办批准的。“旧房成本价是按照北京市国土房屋资产管理局给出的指导价定的,回购价是经过北京市房改办批准的,我们学校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的,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教师则告诉记者:“学校的回购价格应该是按照12万定的,但是老教授们当初享受国家优惠时所折抵的房价此次回购时也是一起扣除的,这样算下来的房价就是4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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