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必要时暂停施工用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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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9:27 华夏时报 | |||||||||
北京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正在研究制定 必要时暂停施工用电 据新华社电为应对今夏用电高峰,北京市首次推出尖峰电价,7到9月每天用电最高峰的3个小时中,现有峰段电价将再提高10%,达到0.94元。 北京市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每天早10点到下午3点,晚6点到9点,其间电价为每度0.8
据介绍,新的峰谷电价和尖峰电价将在北京市除居民、地铁、无轨电车、农业排灌外的所有用电单位实施。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将在3年内逐渐扩大峰谷用电的实施范围,居民用电实施峰谷电价的方案也在研究制定当中。 为应对今夏用电100万千瓦的缺口,北京市发改委将通过预控、应急、紧急3个层次,按照30万、60万、105万千瓦的供电缺口,将价格调控、非连续性企业轮流检修设备等调控措施分阶段投入使用,必要时将暂停除奥运重点工程外的所有施工用电。 如果调控措施全部投入以后,仍存在超出供电能力的不可控负荷或有重大故障出现时,北京将按照“先工业,后其他;企业先次要,后主要;先远郊、后近郊”的原则按顺序拉路限电。(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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