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来水涨价探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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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9:39 经济视点报 | |||||||||
4月1日,郑州市自来水价格在各种质疑、反对、支持声中涨价了。郑州自来水的这次涨价历程好像注定不会“寂寞”。 先是2004年9月10日举行的郑州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暨调整听证会上,“代表100%同意水价上涨”的结果引起市民质疑:“听证代表代表了谁?”“特种用水的涨幅高达176%,是根据什么标准调整的?”
更多的人则直指自来水涨价的根源,“自来水公司的亏损是成本造成的,还是由于自身运营不当?” 带着这些问题,《经济视点报》记者对这次自来水涨价进行了全面调查。 郑州自来水涨价探因 □经济视点报记者 桑 燕 王新磊 4月6日上午,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联合河南省酒店业商会就餐饮用水价格问题,同郑州市物价局进行交涉。 “在2004年9月10日郑州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暨调整听证会上,没有任何餐饮业的代表,就把餐饮业规定为特种用水行业,把水价从原来的3.6元/立方米涨到10.2元/立方米,谁来代表餐饮行业的利益?”河南省餐饮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质疑。 同时又有人提出,自来水涨价的提案也与国家发改委发出的《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不符。这份于2004年4月发出的《通知》要求,当一个省(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省(市、区)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2004年6月、7月、8月、9月,河南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指数同比增长分别为7.3%、7.5%、7.1%、6.8%。因此,10~12月份,河南省理应暂停出台水价上涨项目,但事实情况却恰恰相反。 4月1日,在争议和辩论声中,在听证会召开的6个多月之后,自来水依然涨价了。 “自来水公司作为公共企业,要有能力保障城市的正常用水需求,这个能力就需要自来水公司有良好的运营状态。为了正常运营,自来水公司涨价也是迫不得已。”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孙亦工说。 谁抬高了售水成本 2004年7月,接到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水价上涨的申请后,河南省发改委指派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专门人员,对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市供水生产经营及供水成本费用进行了核算。 经过一个半月的实地调查,核算后得出了自来水的售水成本价:制水成本(0.9453元/立方米)十输配成本(0.1305元/立方米)十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共0.3554元/立方米)〓1.4312元/立方米,这个数字只代表2003年的售水成本。 “2004年,自来水的售水成本已达到2.12元/立方米(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附加费),而居民用水的综合水价才涨到2.25元/立方米(包括污水处理费和附加费)。即使涨价,自来水公司也仅仅是保本。”孙亦工介绍。 而在此之前,自来水总公司申报涨价材料上的售水成本为2.86元/立方米。理由是电价上涨、各项原材料价格上涨、欠费用户增多,售水量逐年下降,供水成本不断增加。 2004年,由于石佛水厂、东周水厂和邙山输水干渠工程改造的划归,共增固定资产为4072万元,新增(年提取折旧)成本达到0.6913元/立方米。2004年的售水成本即达到2.12元/立方米。 “设备投入的成本在增加,但用水量却大量减少。所以,售水成本在不断升高。”孙亦工解释。据数字显示2003年郑州自来水的售水总量比2001年下降了4533千立方米。 “同时,如果没有这三大工程,自来水的成本价格会再降下一大部分。”参与郑州自来水价格核算的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收费监审科科长夏晓明说。 自来水建设在城市建设中的优先发展,与成本回收明显的滞后性所形成的亏损,被称为“政策性亏损”。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面临的仅是“政策性亏损”吗? 宏观来看,政策性亏损是这次水价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但并不是亏损的根本性原因。 对水价成本的核算表明,在未计入2004年的新增加成本之前,郑州市自来水已经出现亏损。据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01年至2003年,自来水公司累计净亏损3812万元。 这些亏损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坊间曾传,自来水公司人员过多且工资过高,进而增大了成本。 对于这一说法,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宣传处处长贺春飚并不认同。他认为,目前郑州自来水公司有3500多名员工,这些员工保障郑州供水安全,一点儿都不多。 针对传言郑州自来水人员工资过高的说法,郑州市物价局综合处处长王丽英忽然笑了:“他们的工资并不高,许多人一年只发10个月工资。” 但贺春飚先是否定了“许多人一年只发10个月工资”,继而承认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轮岗”。那工人“轮岗”又意味着什么?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单位来说,无奈地接受一些人员也很正常。”郑州自来水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 水价划分给餐饮业当头一棒 在餐饮业协会和酒店业协会与物价局的谈判中,“餐饮业到底应不应该划入特殊行业”,成为争议的一个焦点。 “水在餐饮业的经营中是以作为配料使用出现的,所以它应该属于经营性服务用水,而不是特种用水行业。在全国很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也都是把餐饮业划为经营性服务用水行业。”餐饮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 而王丽英却不同意这个观点:“全国其他城市也都是把餐饮作为特种用水行业的,并且在这次调价之前,郑州市餐饮业就是按照特种行业用水标准收费的。” 对于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记者特此在网上搜索,虽然,全国各地的划分标准各不相同,但是,只看到少数的城市把咖啡厅、茶楼、冰点屋等高档消费场所划为特种用水行业。 “虽然,郑州市把餐饮业划入特种用水行业,但对营业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的餐厅执行经营服务业用水。”王丽英解释。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为了保证旅游业不受影响,旅游宾馆餐饮用水按经营服务业用水收费。“大的星级酒店按经营服务用水收费,小的大众餐厅也按经营服务业用水收费,那对于这些不大不小的中等餐馆是不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呢?”某酒店老板反映。 此外,旅游酒店业也对自来水公司颇有微词。 “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的‘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的规定,在河南省并没有得到真正认真贯彻落实。与湖北省的酒店比起来,郑州酒店每吨水要比那里多支出1.30元左右。”郑州某大酒店的张经理表示。 事实上,旅游酒店遭受的不公平,早在2003年就已经出现,当时郑州市旅游酒店用水价格就以每吨2.8元左右的价格而高于一般工商企业每吨1.3元的标准。这次涨价更是提高到每吨3.80元。 “酒店经营本来还不如一般工商企业,受市场波动更大一些,特别是目前酒店业进入微利时期,运营成本很大,而平均利润率只在10%左右,酒店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河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特别是水价的上涨,对酒店业非常不利。 涨价的政策导向 根据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核算的2004年售水成本为2.12元/立方米,但自来水公司把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综合水价分别涨了0.45元、1.00元、6.6元,涨幅分别为25%、35%、176%。这些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涨多少才是合理的? 据孙亦工介绍,根据水价管理办法,郑州市水价上涨所遵循的一个原则是:居民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产生利润。 孙丽英则认为,这次调价居民用水的价格对自来水公司来说,依然是亏损的。她说:“售水成本已经达到2.12元/立方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加上0.6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和0.10元/立方米的附加费,综合水价将达到2.88元/立方米。而现阶段的郑州市民还达不到这个承受能力。” 对此,郑州市对水价调整进行了五年规划,这次调价的目的主要在于弥补自来水公司的亏损和新增成本费用。2007年,将推行阶梯式水价,2009年,将水价调整到供水企业有一定利润的水平。 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仍然无法保本,只有从其他用水的水价上求得平衡。而作为弥补,赢利性用水行业——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水价大幅提高。其中,特种用水行业的水价调整幅度高达176%。 “这是合理水价。”孙亦工说。他解释,按照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只要是听证会上拿出的方案,经听证会认证的收费标准,就是合理的水价。 孙亦工还指出,郑州市特种用水行业与居民用水价格比例仅为4∶1。相对于其他同类城市,郑州市特种用水行业的水价还不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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