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进门三天突然发病 中介不愿承担医治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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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8:1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大治)前晚,邬先生一宿没睡,因为刚领到家的家政服务员突发脑膜炎,神志不清,邬先生将其送至佑安医院,并垫付了3000多元医药费。邬先生希望为其作介绍的北京市爱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但爱侬家政工作人员称,公司没有责任给服务员付急症医药费,也没有先例。 邬先生家的保姆罗女士今年32岁,4月3日来京。6日,她被爱侬家政安排到北京铁建医
10日晚,罗女士觉得不舒服,有发烧迹象,第二天体温升高,邬先生给她服用了感冒药和消炎药,让她多休息。到了下午,罗女士觉得头疼,但体温并不是很高,邬先生觉得情况不妙便带她去电力医院。经检查,大夫认为可能是流脑,须到佑安医院治疗。于是邬先生带她到了佑安医院,此时,罗女士已开始神志不清,无法回答任何问题,且异常躁动。目前,罗女士住在医院的传染病房,护士长介绍,目前只能说是化脓性脑膜炎,还无法确定是流脑。罗女士的丈夫杨先生也在北京做建筑工作,他说妻子以前没有得过类似病症。 爱侬家政曾给邬先生一份《告客户书》,里面提到服务员有急症雇主应垫付医药费,但该条款没有说垫付之后公司该怎么做。邬先生说,垫付3000多元医药费解人一时之困是应该的,但他认为爱侬家政应承担这些费用,因为保姆不但没有帮上忙,还给他带来麻烦,况且家政公司应该对自己介绍的服务员健康负责。同时他也担心家人被传染,现在海淀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给邬先生一家配了三天量的预防药。 爱侬家政永定路分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替服务员支付医药费,他们所能做的只是介绍双方认识并达成协议。 据了解,目前北京家政服务行业对服务员体检方面尚无硬性规定,致使服务员的健康状况不能全面被了解。 《京华时报》(2005年04月13日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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