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质监局公布6种侵权陷阱 三包缩水现象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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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 19:0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滨) 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昨天根据上一年度投诉举报情况,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6种典型陷阱,其中还特别曝光了10种“三包”缩水现象,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 陷阱一 拒绝提供产品明示担保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套价值5万多元的沙发,销售方称该产品是从丹麦原装进口,但当消费者索要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时,却遭到拒绝。还有的消费者反映个别品牌手机没有产品配置和功能性指标的明示。12365提示,如果产品不具备明示担保,就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陷阱二 “空头承诺”如同“雾里看花” 一位消费者投诉,购买热水器时,代理商口头承诺“保用十年”,但该产品文字明示的保修期只有1年。12365提示,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消费者首先应对生产厂家提出的售后服务承诺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弄清“保修”、“包修”等不同词语的含义。 陷阱三 家具安全性易忽视 一位消费者反映在某家具城订做的橱柜,安装使用后一直有刺激性气味,经检测甲醛释放量超标。12365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家具类产品时,要注意产品的安全性指标,看其是否具备相关质检部门的合格认证。 陷阱四 廉价商品不“物美” 一位消费者反映,才使用两年的保温瓶不但外壳底圈大面积锈蚀,竟然在灌满开水后出现掉底。12365提醒生产厂家,应加强质量管理,购进原材料时严格把关,同时加强装配时的质量检测,价廉产品也要做到“物美”。 陷阱五 “返修品”卖你没商量 一位消费者在某电器城购买了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电话簿内存有多个电话号码,短信内存储了一些已发出的信息。12365提示,购买手机时一定注意包装是否完好,相应的附件是否为原包装,经销商是否把有关资料填写齐全,同时查验手机的入网许可证号,并把购机者的姓名、主机串号、电池批号、充电器批号写在发票或三包凭证上,这样一旦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才能有据可查。 陷阱六 “三包”折扣十现象 1、“三包”方式不明示,以此逃避产品质量责任;2、产品无限期修理;3、等待配件需要“耐心再耐心”;4、巧立名目,阻止消费者正常退货;5、销售者和生产者互相推卸责任;6、刚修好的产品几天后又在同一部件发生相同质量问题;7、依法应全额退款,却擅自收取折旧费;8、通过不填维修记录来逃避质量责任;9、产品外观问题常以无法判定何时发生为由,不予理睬;10、一些售后服务部门以产品使用不当为由,不承认产品质量问题,不实行“三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