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麦当劳就餐提包被窃起诉店方无监控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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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7:07 京华时报 | |||||||||
就餐时提包被窃 指责就餐区没有监控设备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在麦当劳就餐时挎包被人顺手牵羊,律师郝香莲起诉麦当劳不在就餐区安装摄像头,并索赔2500元。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因索赔无据,郝香莲的诉讼被法院驳回。
2004年11月13日下午,郝香莲和朋友在麦当劳农光里餐厅就餐时,一个装有手机、小灵通和2500元现金的手包被窃。郝香莲认为麦当劳没有在就餐区安装监视探头,导致存在监视盲区。所以,麦当劳应为自己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下午2时,庭审正式开始,此案引来了众多媒体的关注,朝阳法院也进行了网上直播。面对架在身边的众多镜头,已“身经百庭”的律师郝香莲,还是难以克服紧张情绪。坐在旁听席上的丈夫一直用鼓励的眼光注视着郝香莲,但她的语速还是越来越快。主审法官多次打断她的陈述,提醒她放慢语速。 麦当劳方面称,出于管理需要,在门口和收银台上都安装监视探头,但他们没有义务在就餐区设置安全探头监视顾客的行为。他们的义务只是对消费者本人的需求提供服务而不是对其随身物品提供服务。事发后,餐厅员工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协助了解情况,因此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官当庭支持了麦当劳的辩解意见,认为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麦当劳餐厅无须提供保管消费者自身携带物品的服务,而法律法规没有要求餐饮经营者必须配备保安、给消费者配备椅套、安置防窃警示标志。郝香莲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法院给予驳回。宣判后,郝香莲称,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她不会就此放弃,而会坚持上诉。 法官说法 主审此案的法官解释了做出判决的理由。他认为,对于餐饮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法院必须掌握好分寸,如果过分加重义务,会给经营者造成极大的负担,这是不公平的。而作为消费者在就餐的同时保管好随身物品,是和自身的利益紧密相连的也是较经营者更容易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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