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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价格不能上涨过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 10:23 北京晨报

  去年居民消费价格出现了1997年以来的最高涨幅,这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指标变动,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要实现这一目标,决不能让公共事业价格过快上涨。

  在粮价趋稳的同时,公用事业和服务类价格的上涨压力不断增大。专家认为,这有可能成为推动2005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2004年,很多地方调高了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的价格。由于公用事业和服务类价格多为国家控制,为防止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国家出台了控制政策。截至去年年底,先后有26个省份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压力。

  一些人大代表提出,今年出台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方案,必须把握好时机和节奏,妥善处理好价格改革与群众承受能力的关系。政府提价应当切实执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防止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部门价格上涨过快。

                           新华社记者 赵承 杜宇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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