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被指假证件取走存款 储户索赔50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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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7:35 新京报 | |||||||||
储户索赔5000美元存款及利息,银行称无鉴定身份证真伪义务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继牡丹交通卡一案后,昨日,工行再次被推上被告席。储户李先生称,自己的5000美元被他人用假身份证冒领,他认为工行石景山支行没有尽到核对证件的义务。
42岁的李先生称,2002年10月12日,他在工行安华分理处储蓄所存了一年期5000美元。2003年10月1日,他发现存单丢失,当即挂失,但却被告知这笔存款已被取走。 李先生称,冒领人所持的身份证是假的,而且所留地址与他身份证上明显不一样。他要求工行石景山支行赔偿其存款及同期利息。 石景山支行认为自己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这笔定期存款的支取程序。 出庭的该行副行长称,按规定,储蓄机构对身份证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进行真伪的鉴定,银行也不具备鉴定的技术手段。他坚持认为,取款人能一次输入正确密码,是储户李先生自己泄漏所致,应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法院没有调解成功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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