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120出诊半年贪污3万 贪污医生投案自首求心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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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7:57 京华时报 | |||||||||
随120出诊半年贪污3万救护费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我不想再错下去,再受良心的折磨……我想通过法律的制裁来制止、惩罚我自己,这样我才能得到解脱。”女医生杨某利用随120救护车出诊之机,贪污救护费3万余元,由于不堪忍受内心的谴责,投案自首。近日,通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截留出诊救护费3万 今年26岁的杨某原是通州潞河医院救护科的医生,每天跟随120救护车出诊。2004年年初的一个大冷天,杨某为患者家属开具收费收据时发现笔不出水,收据第一联没有写上字,但无碳复写纸的几联上已留下字迹,她将第二联收据交给了病人。回医院后,杨某将第一联收据填好交到财务室。此时,杨某突然意识到,她独自收取的出诊费金额,医院只能从收据第一联上获知,如果少写一些钱的话,那些钱就可以据为己有。发现这个漏洞后,杨某在下一次出诊时故意将第一联空白,回院后少写了100元。此后半年杨某如法炮制,作案160多次,贪污急救款3万余元。 不堪良知谴责投案自首 在贪污救护费的同时,对金钱的贪念和对良心的谴责在杨某内心激烈冲突,让她身心疲惫。2004年11月,杨某决心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她向单位交待了罪行,退还了所有赃款,并到检察院自首。检察人员记录下杨某的自白:“我恨我自己,我不想再错下去,再受良心的折磨,我曾经也想收手,中间停过一段时间没有私吞出诊费,但不久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我想通过法律的制裁来制止、惩罚我自己,这样我才能得到解脱。”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鉴于她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对其从轻判决。 出诊收费全由医生负责 据北京120急救中心医生介绍,急救车外出要收取车费和医疗费两项费用。车费由开车司机收取。医疗费则包括医生的出诊费和药品设备的使用费,一般出诊的都是一名医生,有时配有一名护士,但收费都是由医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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