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2月19日电(记者刘宝森)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继2004年青岛市内四区中小学相继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后,今年青岛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这一政策。
按照青岛市原有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青岛入学需交纳借读费,标准为小学300元/每生每学期,
初中500元/每生每学期。2004年上半年,青岛市首次在市内四区中小学范围内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1.5万名外来孩子受益。据统计,借读费取消一年来,共免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980.94万元。据估计,今年,青岛市市区外的5市2区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后,将又有超过1万名外来孩子从中受益。
根据青岛市出台的实施细则,享受免交借读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如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青岛市教育局统计数字显示,青岛市共有普通中小学生约946262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33496人,占总人数的3.5%,农民务工、个体经商人员子女占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绝大部分,达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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