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俗岂能成为敛财工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7:46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 胡锦武 新春佳节期间,为了图个喜庆吉利,舞龙舞狮等传统民俗活动在不少地方十分活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受利益驱使,这种民俗活动在一些地方变了味。 春节期间,记者在江西某县看到,一些由乡镇或村民自己组织的舞龙队纷纷向县城“
据了解,在其他地方,这种专门上门索要钱财的舞龙舞狮队也不断增多,引起了不少群众的反感。不少龙狮队进城后,专往人口稠密的商贸区钻,到一些商家门口,锣鼓一响,舞不了几分钟,转不了两圈,领队就伸手要钱,不给钱,就赖着不走。很多商家怕影响生意,或为了图个吉利,不得不掏钱打发了事。但往往是一拨人刚走,另一拨人就来了。 这种变了味的“乡土文化”进城后,不仅干扰了商家、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还影响城市交通,造成交通拥堵。同时,这种借传统节日和“乡土文化”敛财的行为,也损害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 舞龙舞狮等民俗活动虽属民间传统,各地政府却不可不闻不问甚至放任自流。各地要对这种变了味的“乡土文化”切实加强管理,对这种“草台班子”有所规范和控制。各地城管人员和交通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对那些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龙狮队要及时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