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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中部分绿色食品标志已过期 涉嫌蒙蔽消费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09:52 新华网
随着公众对天然、健康饮食的青睐,近年来绿色食品身价大增。但是记者日前在沈阳、鞍山等市采访注意到,一些食品使用的绿色食品标志其实早已过期,由于消费者对此不了解,很多人被早已无效的“绿色食品”标志蒙蔽。 记者日前在沈阳、鞍山一些大型超市走访发现,很多“绿色食品”标志已经过期。一种雪花面粉,其绿色食品标志编号为LB-02-0312051555A,一款罐头的绿色食品标志编号为LB-20-0312031090A,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就属于过期标志。他介绍,以标志为“LB-02-0312051555A”的雪花面粉为例,其中“LB”是绿色食品标志(绿标)拼音缩写,02代表产品类别,0312则代表绿色食品批准的年月,后几位表示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和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可见,这个绿色食品标志从2006年12月以后便失效了。 而记者采访中发现,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并不高。大多数市民在购买食品时看的都是保质期,而往往忽略查看绿色食品标志的期限。一些消费者表示,买食品的时候往往先看品牌,再看生产日期,没听说过绿色食品有保质期,也不知道如何去看。 鞍山市质监局相关人士分析,绿色食品标志之所以超期延用,主要是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更注重,更多的人愿意购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则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利益。其实,绿色食品标志需要经过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批准,有效期也只有三年。这些绿色食品标志过期的原因,有的是企业标志到期后为了节约成本不继续申报;有的产品由于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不好,所以到期后可能就不继续申报了;还可能是有些获得认证的企业在印制包装时考虑到成本问题,一次性印很多,在包装没有使用完的情况下造成了延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另外,可能还有个别企业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通过国家对绿色食品的检验认证,他们铤而走险违规使用“超期服役”的绿色食品标志。 质监人士介绍,检验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效,除了看标志自身是否在有效期,还可以进入绿色食品网(www.greenfood.org.cn)查询标志的真伪。(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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