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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有陷阱 北京市消协发布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4:58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陈雪根 实习生张乔乔 北京报道

  由于相当多的消费者遭遇“分时度假”的陷阱,引发诸多消费纠纷,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分时度假”陷阱。

  据介绍,分时度假企业往往采取多种方式将消费者诱导到现场,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误导消费。不仅如此,“分时度假”的业务员还采取一对一的讲解方式,采用长时间洗脑式宣传,强迫销售者消费。同时,“分时度假”合同存在着欺诈性,有诸多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在“违约责任”一项中,未约定分时度假企业不能提供有关服务时应承担责任的条款。

  “分时度假”的推销员还向消费者宣传参加“分时度假”是一项投资,可以通过买卖增值。购买后,消费者才发现产品根本租不出去,且接受服务之前要一次性交纳高额费用。

  为了避免消费者在参加“分时度假”时受到侵害,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消费者:一是理智对待,谨慎选择。如果消费者有兴趣,应该仔细研读合同条文,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再签订合同。

  二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签约。如对分时度假企业相关签证承诺、机票、餐饮、投资回报等问题,要求企业在合同中明确做出规定,并要求经营者将相关口头承诺写入合同。

  三是警惕公司破产风险。“分时度假”采取会员制的方式,最长时间为40年,最短也是5年,一旦经营者倒闭破产,消费者要考虑这种预期消费风险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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