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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螺起波澜双方再上法庭 蜀国演义只赔住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1:1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健) 去年发生的福寿螺事件余波未了。因为与蜀国演义无法达成和解,刘女士昨天和蜀国演义在西城法院法庭上展开了争辩。“我们同意赔,但只能赔偿确诊后的住院费。”蜀国演义的代理人的态度很是强硬。“我的身体现在两边温度还明显不一样。”刘女士让记者同时握住她的两只手,明显可以感觉出左手凉右手热。刘女士说,去年先后在蜀国演义黄寺店和劲松店进食了原材料系福寿螺的“香香嘴螺肉”,一个星期后,就出现眩晕、失眠、面部肿胀等症状,经友谊医院确诊,患上了“广州管圆线虫病”。刘女士拿出了足有半米高的各种医院单子,她说一年来持续治疗,西药、中药、针灸,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可还是被病痛困扰,所以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

  面对15万余元赔偿,蜀国演义代理人表示,只同意赔付刘女士在友谊

医院确诊后的几千元的住院费,至于其他索赔一律不承担。代理人还举着某媒体的报道说,由于医学专家称“广州管圆线虫病”不会引发其他后遗症,所以刘女士现在的症状和食用福寿螺应该没有关系。“我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证据。”刘女士显得很激动,她说,现在她全身的病就可以说明食用福寿螺会引发其他后遗症。随后,双方代理人各自举出某专家意见,争论食用福寿螺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后,是否留有后遗症。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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