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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消费警示:勿食海丝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0:29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杨亮) 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日检查发现,个别市场经营者和部分餐饮企业仍在购进和出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丝螺。对此,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不要食用易引起神经性中毒的海丝螺。

  海丝螺,也称织纹螺,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织纹螺在生长过程中,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消费者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

  目前,北京未发现群体食用海丝螺中毒现象,此前

卫生部门收治的6名中毒者已全部治愈。据了解,浙江、
福建
等省份早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在本省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也于2004年发布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在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目前,鉴于个别市场和餐馆仍在购进、销售海丝螺的问题,北京市政府
食品安全
办公室和卫生等相关部门已采取了积极的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和餐饮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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