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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触目惊心:一般护理竟然收费278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9:43 新华网
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年过七旬的锅炉工刘树奎多处骨折。从2005年6月起,他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住院281天,总共花费12万多元。由于是临时工,刘树奎工作的企业替他支付了全部医药费。 可企业结账的人是个细心人,在办理刘树奎出院手续时,发现账单上的金额有误差。几经查证,是医院电脑系统出了问题,他由此对这家“三甲”医院结算产生了怀疑。他说:“我就到医院复印了病历,找了懂行的人,回来对照住院费用明细一一验证,还真不是一般的乱!” 接到患者一方反映后,哈医大一院于去年末成立了调查小组,最后形成了题为《关于患者刘树奎医疗过程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自查报告,并退还患者住院费用5892.7元。 一般护理:不规范收费总计千余元,竟然收了278次 [患者质疑]按照一般专项护理记录单,“外固定支架护理”仅19次,但账单上却是278次。 [医院报告]外固定支架护理为“一般专项护理”的服务内容,且为患者提供此项服务,但由于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退回患者外固定支架护理278次,共计1390元。 此外,院方报告承认,“止痛泵护理”和“骨科纤维器械使用费”两项收费也有问题,理由与“外固定支架护理”收费相似。 (记者调查)“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是什么意思?对此,哈医大一院副院长王永晨的解释是:这是因为物价部门不时调整收费项目名称,比如胳膊外展,不叫外展叫胳膊外伸,外展的价格没了,外伸从以前的3元变为1元,我们的电脑上还叫外展不叫外伸,而这时收的是外展的钱,不是外伸的钱,电脑还没改过来。 特大换药:百余次收费逾三成无“充分依据” [患者质疑]根据临时医嘱单,“特大换药”共进行14次,但是账单上却收取了129次,共计2695元。 [医院报告]虽与患者本人核实特大换药次数在100余次,但经核实病历,发现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故退还特大换药54次计1382.5元,同时退换药包一次性材料费523.8元,合计金额为1906.3元。 (记者调查)刘树奎出院是在2006年3月22日,如果仅仅是“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是不是意味着此后7个多月中的54次特大换药“依据不充分”?哈医大一院院长周晋说,换药应该有记录,但有的时候就没有记,或记得不清楚。没有记录,医院就不收费,即使给患者换了,没记录我们也就不收费,给患者退了。但并不等于我们没给他换药。 医嘱签字:多名医护人员非本人签名 [患者质疑]在长期和临时医嘱单中,有尚剑、袁绍辉等人的多种签名笔体,这是否说明有人在冒名非法行医?同时,尚鑫、延凤梅、张丽、张晓娟、金瑶、于莹等护士均存在一个姓名多种笔迹的现象。 [医院报告](1)大病例(原文如此)书写批阅为高凯替代尚剑签名。(2)一次手术同意书医师签名为进修员武亮替代尚剑签名。(3)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中确实存在医生尚剑、袁绍辉,护士尚鑫、延凤梅、张丽、张晓娟、金瑶、于莹非本人签名问题。 (记者调查)医护人员在医嘱中互相代为签名是否合理?王永晨说,的确不合理,代替签名是不允许的,我们医院现在天天都在抓,但天天还在发生。 周晋说:“我们医院不止一次在会上说这个事,也确实在抓这个事,但如果说杜绝医生替代签名问题,很难做到。一般来说患者也不追究这个事,手术都做完了,医生也签字了,其实也不算什么。只不过卫生部出了一个医师规范,这个办法将医生诊疗过程的行为包括签字规定得很严。而医生工作太紧张,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就是我查的病人,我都让下级医生代签。” 医疗文件:检验单、记录丢了20多份 [患者质疑]病历中,血气分析报告单缺少5张。 [医院报告]结算单上显示共收取患者血气分析数量为13次,在检查中发现患者病历里血气检查结果报告单缺少5张。经与麻醉科核实,麻醉科在为患者做完血气检查后,由于管理原因,出现了部分报告单遗失现象,造成了收费单据与报告单不相符的问题。 不仅如此,医院在自查中发现,丢失的医疗文件还包括影像检查报告单10张、床头心电检查结果报告、血型复检报告单一张、O型全血化验报告单一张,还漏报了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检验结果,忘记书写会诊记录3次,其理由大多是“工作疏忽”或是“匆忙中忘记了”。 (记者调查)患者不明白,在缺少这些检查报告的情况下,医生是凭借什么定的治病方案?王永晨表示,这些检查实际上都做了,应该由护士贴在病历上,但有时患者自己就拿走了。或者报告单放在桌子上,护理员搞卫生时就当废纸收走了,因此没有贴在病历上。 周晋的意见是,根源在于医务人员力量不足:“按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应该是一个病人配1至1.5个医生。我们医院现在有患者2900人,按这个比例,应该有4000多职工。但我们实际只有2800人,已经超负荷了。” 医嘱下达混乱,没有及时按医嘱执行 [患者质疑]根据长期医嘱单,骨欣肽应该至少用96支,为什么账单上只收取了72支的费用?为何不按医嘱给药?这对治疗结果会有怎样的影响? [医院报告]院方自查报告中承认,按照医嘱计算,骨欣肽用量为96支,账单明细上为72支。 同时,在讲到病历质量时,这份自查报告承认“医嘱下达混乱,没有及时停医嘱(即按医嘱停止某项治疗)”。 (记者调查)关于骨欣肽,王永晨说,肯定是给患者用足了96支,但有一些没有记录,所以只收了72支的钱。 那么,“医嘱下达混乱”究竟如何?哈医大一院宣传科负责人张清环解释说,这里所谓的医嘱混乱指的是书写的责任。我们在临床上要求医生书写医嘱一定要规范,医嘱是有一定标准的,从我们管理的角度看,有些医生写得不规范。 (记者 李柯勇、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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