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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采暖收费标准不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3:33 今晚报

   本报滨海讯 (记者孙毅) 昨天,大港区李德林副区长共接听群众来电25个。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是,大港油田地区采暖费高于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这样的电话有6个。

  2006至2007年度采暖期已结束,但油田地区一些居民近日交纳供热费时发现,油田腹地的居民小区执行的供热费用标准并不是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每个采暖期20元/平方米,而是按照每平方米28.32元收取费用。

  大港油田幸福、星港假日等小区居民还反映,这些小区的物业部门贴出通知,如果不按时交纳取暖费将停止供水、供电。

  大港区物价部门负责人解释,在2006至2007年度采暖期中,油田一些居民就多次反映供热收费不统一的问题。由于过去大港油田各部门都归油田集团公司管理,实质上是企业办社会。目前大港油田依然保留着物价部门,油田内的小区供热费用是油田物价部门制定的,造成了供热费用不同的局面。此外,油田供热部门主要供热对象是油田职工,而油田各大公司对职工都有供热补贴。由于幸福、星港假日等小区居民大多不是油田职工,不享受补贴,因此造成了采暖费用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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