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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学生兼职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 22: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麦当劳肯德基是否违反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劳监部门仍在调查 专家直言此事暴露我国《劳动法》一大尴尬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马汉青 报道:广州的麦当劳、肯德基在使用非全日制职工时,是否违反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今早获悉,今天广州市劳监部门仍在调查取证中,不会很快有结论。一些劳动法专家更直言:不合理未必等于不合法,这实际暴露了我国《劳动法》的一大尴尬! 据本报业集团系列报《新快报》对麦当劳、肯德基等的最新调查,以广东规定的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5元/小时来核算,这些“洋快餐”企业的兼职工小时工资少发放1.7元至3.5元,其中麦当劳兼职工基本工资只有4元/小时。当中,很多是大学生在兼职。 对此,麦当劳和肯德基均很快回应,称其薪酬标准符合国家规定。肯德基广东市场经理表示,学生等人群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因此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 “这确实是法律法规的空白,恰恰暴露了我国《劳动法》方面的一大尴尬!”今早,广州一位劳动关系专家说,对学生兼职问题,过去一般理解为“实习”或“勤工俭学”,如果说其职业是“学生”,显然勤工俭学不算就业,从我国现行《劳动法》的法理上进行推断,学生这方面的劳动权益也就无法用《劳动法》规范。专家坦言,既然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如“洋快餐”的兼职服务员涉及大学生兼职,劳动部门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有专家分析,从社会公平上说,如果是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其待遇不按最低工资标准还说得过去,但如果是学生兼职而非实习,就应另当别论。而现实却是,由于存在这方面的法律真空,有些用人单位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虽然干的都是劳动者的活,却得不到正常劳动者应有的待遇,这确实很不合理,却又难以说它不合法。 据广东一位知情的劳动保障专家透露,此前广东有关职能部门已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甚至还专门向国家有关方面求教,但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更让专家们忧心的是,由于我国这方面没有完整、明确的规范,像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酒吧,一些特别繁重、有毒有害的工作,如果大量使用兼职学生,其问题将更为严重。 这些专家呼吁,大学生正当的勤工俭学,对各方面都有好处,应该鼓励,且随着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学生兼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现象会越来越多,从法律上对此进行明确规范,现在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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