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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薪不够买杯可乐 广州洋快餐涉嫌违反劳动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10:2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3月28日电(刘苗) 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巨头近几年可谓是风波不断,近日又有洋快餐店兼职工历数雇主所给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协议不平等、不给协议书等四项不公待遇,快餐巨头顿时陷入“劳工门”。 3月28日广州《新快报》用四个版面刊登了两个月以来对肯德基、麦当劳等洋款餐店的用工调查,调查显示这些快餐店在用工方面涉嫌违反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存在诸多问题。 在兼职工薪资方面,肯德基兼职工合同上的工资为4.7元人民币/小时,必胜客为5.8元人民币/小时,麦当劳最低,只有4元人民币/小时,甚至连买一杯该店的中杯可乐都不够。 而广东首个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却明文规定,广州作为一类地区,非全日制职工的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人民币。照此来看,这些快餐店的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仅工资低廉,兼职工超时工作的现象在这些快餐店也屡见不鲜。按照相关规定,兼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若超出该条件,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全日制用工形式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调查显示,在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店中存在大量超时工作的兼职工,有的甚至日均工作十余小时,与全日制工人别无两样,而店方也允许甚至鼓励兼职工超时加班工作。 此外调查还显示,大部分兼职的大学生与肯德基、麦当劳餐厅签订“劳务协议”后,无法准时拿到,甚至根本无法拿到“劳务合同”。即便是已签订的合同,餐厅也规定可单方面不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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