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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六禁用成分年内将有标准 原料备案将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0:42 信息时报

  同时建立原料备案制

  时报讯 (记者 邓雪灵) 昨日,记者从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获悉,冒证生产、标签不合格等不规范现象是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中的主要问题。根据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由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及检测中心承担、针对新增禁用成分的6个检验标准将在年内完成,化妆品原料备案体系也在建立当中。业界指出,“原料”将是今年化妆品行业监管的重点。

  广州冒证化妆品普遍

  据悉,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化妆品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会上有关领导对去年专项整治的结果进行了公布,冒证生产、标签标识不合格等是行业存在较普遍的问题。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处处长李红兵指出,无证生产现象在化妆品行业并不严重,但包括冒证生产在内的不规范现象就很严重,“生产许可证是有一定的产品范围,并不是一张证就可生产所有的产品,发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企业对生产许可证制度理解不够。”他还透露,近期会对美容美发行业的“冒证”问题作专项检查。

  据广州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去年的化妆品专项整治中,有197家生产企业存在问题,13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和858种产品违规,630多种产品标签不合格,标签合格率约87%。他指出,目前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包括外包装使用医疗术语、说明书无中文标识、企业的检验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原料备案制正在建立

  7月1日,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正式实施,相比2002年版,新规在原料方面的规定更细更严格,其中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而当时业界就有声音称,目前对新规中许多禁用成分都没有相关的检测方法,执行起来将有一定难度。记者了解到,

卫生部指定的6个检验标准的研究将在今年完成,并将申报国家标准。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告诉记者,针对新规所增加的禁用及限用成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不断完善原料检测标准的工作,将制定检验标准的6种禁用成分包括氢化可的松、倍他米松、酮康唑、克林霉素、红霉素、磺胺类药物等。

  齐昆鹏还透露,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还将联合国内外化妆品原料商、生产企业,建立化妆品原料登记制度,并推动化妆品原料标准建设工作。“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虽然增加了很多种禁用及限用成分,但在原料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原料备案制是计划在化妆品原料商中建立联盟,由化妆品检测中心对其原料出具相关检测证明,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这样将有效对原料进行管理。”另外,还将在化妆品原料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建设化妆品原料标准,与国际原料制度逐步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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