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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陷阱看清楚小心栽进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9:21 西部商报
省消协秘书长梳理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并为您支招 本报记者杜凯李杨为您报道 去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是什么,记者从省消协公布的消费者投诉焦点了解到,商品质量的投诉依然高居投诉排行榜的榜首,随后依次是食品安全和服务投诉。其中质量问题投诉最突出的是手机等通讯产品,而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中介服务、美容服务。作为消费者该怎样避免消费陷阱?在消费者维权打假日里,省消协秘书长刘兴斌梳理了我省的具体情况,通过十大案例为您支招。 明目张胆 1国际品牌随处卖 案例: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陈某经销的阿迪达斯、锐步运动鞋等涉嫌假冒。现场查获假冒品案值629600元。 支招:消费者购买品牌服饰产品,最好到大型商场或专卖店,并注意检查该专卖店(柜)是否有该品牌所有者授予的特许经营证书。 2水货手机充正品 案例:毛女士在兰州某通讯市场购买了一部手机,后发现手机电话簿中存有40多个陌生电话号码,因此怀疑该手机曾有人使用过。经省消协工作人员鉴定发现该手机为水货。 支招: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最好货比三家,因为目前手机市场价格基本透明,同一手机在市面上售价应该相差无几。在发现某家价格过于低廉时,最好不要购买,以免购买到次品或水货。 盲从心理 1网购被骗投诉无门 案例:许女士在某网站看中了一条女裤。由于此前在网上购买过物品,对网购比较放心,许女士就按网店店主的要求把钱汇入了指定账户,可是等了很久也未收到裤子。网店无法联系,许女士的赔偿问题也无从谈起。 支招:消费者在网上进行购物时,最好选择一些可以使用如支付宝这类有第三方机构认证的交易工具的网站,因为使用这类工具,只有在用户收到货,并认可后,钱才能汇入卖家的银行账户。2旅游定点店买了假珠宝 案例:张某投诉称其在嘉峪关市旅游时,被旅游车直接拉到某旅游定点珠宝店,购买了价值18500元人民币的珠宝,但珠宝均为假冒商品。 支招:市民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慎重,当自己不能辨别珠宝真伪时最好不要购买。 文字游戏 1售房广告误导业主 案例:王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购买的是建筑面积为123.96㎡的复式楼,总价款为406000元。王先生购买该房的主要原因是该楼盘广告中所称的“买一层送一层”。但在王先生签署了购买协议并交清了房款之后,开发商又提出要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声明用户对底层房屋和花园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支招: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悉权利,而经营者有义务将商品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虚假价格诓用户 案例:2006年4月28日,马女士经店员推荐看上了一辆轿车,经过双方讨价还价将标价为39999元的轿车最终以39300元的价格成交。预交了1000元的押金后,约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办理提车手续。当天晚上,马女士发现在兰州某报刊发的该公司五一黄金周的促销广告上,该轿车的价格为38999元。 支招:这是一起因未告知真实信息而引发的纠纷,因消费者享有知悉真情权,所以商家无论做何解释和辩解,理应先纠正错误的行为。 行业潜规则 1公用行业垄断侵权 案例:省消协曾对兰州地区的供水等八大行业进行了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消费者满意度居后的是银行和供水。其中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所提供或消费者自购的计量仪表无论是购置、安装,消费者都缺乏选择权和监督权。 支招:消费者在交纳了相应费用后,这些企业却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明细单,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针对此种情况,公共服务行业就应该提供市民想知道的信息,通过信息透明来回应市民的质疑。2服务行业投诉增多 案例:甘谷县城关消协分会接到住户集体联名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没供暖。经查该公司与甘谷县集中供热公司于2006年11月13日签订了《并网协议》,要求甘谷县供热公司保证年内供暖,同时在2006年11月27日上午将入网费交付供热公司,但供热公司却因该公司另一栋商住楼的并网费未交而拒绝给此栋楼房供暖。 支招:对于此类问题,市民们应及时寻找供热等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或者是通过消协等部门进行调解,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天上掉馅饼 1促销宴变成“鸿门宴” 案例:一些外地“经营者”雇农用车辆,打着“件件两元”和“低价处理库存成货”的旗号,给永登县某村村民兜售整车商品(车上有电饭锅和各类日杂小百货等),消费者看见的只是电饭锅两元真便宜,而没有在乎只值几角钱的笔芯仍然是两元,最终就把1000元都不值的货以2000多元成交。 支招:市民首先要查促销商家的主体资格,看有无相关证件,通过正、次品对比的方法看促销的商品质量是否合格,更关键的是在购买商品时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明确“天上掉馅饼,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2免费美容设圈套 案例:侯女士投诉称自己的母亲几天前在兰州某商场购物时,被一自称是商场某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拉住,一再声称是免费尝试,就在侯女士的母亲做完护理打算离开时,却被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拦住,称免费的只是服务费用,不包含已使用的产品费用,据此要求侯女士的母亲付清打开的全部产品费用共5300元。 支招:消费者首先要自觉抵制这种“免费”占便宜的心理,其次就是通过消协等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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