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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服务投诉首超商品投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14:06 扬子晚报
节日期间年夜饭“受宠”,然而一些经营者的服务却有待提高。昨天,南京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披露了春节期间该中心受理咨询投诉情况,消协在通报中对部分商家“忽略社会效益,只重经济收益”提出了批评。 “三包”义务节日遭拒 消费者许先生2月16日在某商场买了一部品牌手机,在短短的使用期内,该手机已维修过2次,春节期间手机又出现了屏幕不显示的问题,依据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要求换货,但对于许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手机售后服务部却推诿说,该手机的故障是翻盖转轴问题,不属三包范围。 优惠券设槛不给用 湛女士于2月19日到某知名蛋糕店,使用该店的抵用券结账时被告知,使用该券要打报告等领导批,手续办完才能使用,消费者在该店找了半天相关文字性通知,都没找到。店家解释说,这是年前才定的规定。消费者对此非常不解。 商家服务意识差 “从统计数字来看,今年春节期间,服务类投诉的比重首次超过了商品类投诉,排在了首位。”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在春节期间,很多消费者都遭遇了服务烦恼。如有的商家在结账时,未当场退还消费者的定金,消费者回头再要时,却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让消费者节后去取。有的商家不仅不履行三包义务,还出言不逊说“谁要你大过年买东西”,让消费者很是生气。 消协表示,在春节,一些商家只注重提高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员工的言行虽然是个人行为,却关乎着企业的形象,关乎着企业的声誉,企业对此不可掉以轻心。 通讯员 张敬民 李晓飞 记者 陈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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