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等违法广告被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9:5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欢)2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2006年第4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因存在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擅自篡改经药监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广告等情形,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北京市仁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疝气治疗带”等20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榜”上有名。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公告的广告严重超出了药监部门批准的适应范围,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含有利用专家或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定期关注药监部门公布的违法广告,谨慎购买医疗器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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