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上海23家医疗机构违规被扣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9:17 每日经济新闻

  累计超过6分者将被注销职业许可证

  袁田恬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了解到,本市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以来,本市2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查处扣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疗机构21家。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去年以来,市卫生局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分别有医疗机构“七不准”、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管理办法以及《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的行为均视为不良执业行为,并按违规行为划分为43种不良执业行为,对每种不良执业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置了不同的记分分值。发现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即按《暂行办法》予以相应记分。

  《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有2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查处扣分,总计达44分。其中,3家医疗机构已正式发出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还有18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公立机构的记分通知书将于日内发出。这23家在《暂行办法》实施首月即被记分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涉及面广,既有医疗废物管理不合要求、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临床用血不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上有处罚条款的行为,又有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医师执业地点未变更等法律法规上只有禁止条款没有罚则的行为。针对前者,卫生监督机构在依照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进行记分,对于后者,则直接记分。市卫生有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对医疗机构“年检”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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