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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结果显示果露酒近三成不合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0:10 每日经济新闻
袁田恬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日对果、露酒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的结果。在抽查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福建等9个省市自治区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产品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2%。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食品添加剂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酒和葡萄酒可以使用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而配制酒不能使用。抽查中有部分露酒产品苯甲酸、山梨酸不合格。 抽查还发现,有个别低度露酒产品铅含量和锰含量超标以及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还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果酒未标明原果汁含量,露酒未标注酒基,糖度标注不规范以及对于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标示等。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消费提醒 选购果酒五注意: 1、产品名称。根据产品的定义,名称应该为“果酒”。 2、酒精度。果酒的酒精度不应低于7%(V/V)。 3、外观。果酒的外观大多数应该澄亮透明、有光泽,其颜色与酒的名称相符。 4、香气。果酒是一种发酵产品,它的香气应该有果香、发酵的酒香、陈酿的醇香,而且这些香气应该平衡、协调、幽雅、令人愉快。 5、口感。果酒的口感应该是舒畅愉悦,各种香味细腻、柔和,余味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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