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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患者告蜀国演义索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11:08 华夏时报

  -福寿螺事件追踪

  原告为北京阳光骨髓库CEO 此为福寿螺事件民事诉讼第一案

  本报记者 丁华艳 贾运华 报道 昨天,“福寿螺”事件的受害者杨仿仿先生向朝阳法院提起了对蜀国演义的民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这是福寿螺患者提起的第一起民事诉讼。

  32岁的杨仿仿被称为“中国民间志愿者”,曾担任“北京阳光骨髓库”CEO。6月间,他在蜀国演义就餐时吃了凉拌螺肉,感染了广州管圆线虫。

  杨仿仿目前在广州休养,来北京朝阳法院递交诉状的是自愿帮助他的朱律师。朱律师告诉记者,立案过程非常顺利,当即同意立案。

  杨仿仿告诉记者,他要求法院判蜀国演义赔偿医疗、交通、误工、精神损失等共30万元,并真诚道歉。

  昨天杨仿仿告诉记者:“现在仍有强烈的皮肤刺痛感,医生要求不能跑,不能劳累。”

  “因为突然生病,我只能放弃了一次去国外任职的机会,而且这半年来一直没有办法工作,家人也有不同程度的感染。”杨仿仿说。

  国庆长假期间他一直在北京着手与“蜀国演义”酒楼商讨赔付事宜,让他气愤的是,在他抵京前曾收到蜀国演义的道歉信,但到北京后的几天里酒楼的态度骤变,以需要核实为由一再拖延赔付。经过近半个月接触后,餐厅始终没有明确回复。而且,在决定提起诉讼前,杨仿仿的律师曾给蜀国演义递过律师函,要求协调,酒楼不予回应。

  “蜀国演义的态度极不坦诚,一直用一些不明智的方法在拖延。我觉得很失望,没有办法再协调,所以决定提起诉讼。”昨天杨仿仿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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