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抽样合格率仅为72.7%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4:41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搅拌机、榨汁机等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如今已成为家庭中常用的家用电器。但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质量抽查却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只有72.7%。一些不合格产品存在伤人危险。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电机功率过大,造成实测输入功率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有的产品内部空间较小,通风散热差,热保护器选用不当,动作温度过低,不匹配。还有个别产品搅拌杯开口过大,在使用时会造成使用者的手意外碰到高速运转的刀片而出现危险。个别产品电源线的连接方式也不符合标准规定。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在使用时可触及到微动开关的金属部件,存在触电危险。还有一些产品铭牌标志和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

  质检总局曝光了两种质量较差的产品,涉及到:中山市哥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哥尔”榨汁机、佛山市钜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得”搅拌机。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时一定要选择有“CCC”标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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