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日元不翼而飞 美西北航被诉安检过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1:07 每日经济新闻

  李鸿光 何勇

  葡籍华人林先生从浦东机场搭乘美西北航前往日本东京,遇上美西北航对乘客抽查正巧被点中。在没有设立摄像监视的条件下,由机场安检人员检查了他的二个行李箱,最终导致他一只装有一百万日元的信封丢失。为此,林先生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美西北航在对乘坐该航空公司飞机的乘客行李检查时,必须无条件地设立摄像监视设备;赔偿他在被检查中灭失的100万日元及上海至东京的往返机票款共计人民币75600元。昨日,该案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

  林先生认为,航空公司对旅客行李任何形式的检查,都是法律赋予的职务行为。而这种行为的行使,一旦离开了摄像监视,对旅客、对社会都无安全可言。

  昨天下午,在法院的开庭审理中,林先生说,安检后,美西北航认为带300万日元太多,不让出境;可这笔钱原本就是他从国外带进来的。少了100万日币责任方是美西北航,检查中未采取安全措施。昨日,林先生还专门请来了一名证人李某出庭作证,证实这300万日币是公司日用现金,权属应该归林先生。李某称曾在前一天看着林先生打包将上述日币装箱。

  美西北航则辩称,美西北航只负责安检,不负责现金能否出境,与林某遗失100万元日币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更何况林某缺少相应证据短缺了这笔钱;对林某实施安检的是浦东机场安检人员,而林某未经许可携这笔钱款出境,依法应受到法律处罚。若要在机场设置监视设施,也应向浦东机场提出。声称如林某的证人所述这笔钱若是公司的备用金,那么林某的主体不适合。证人并不清楚钱款打包后,到临上飞机前的这段时间段的详细过程,更何况安检人员抽查是法律赋予的义务,特别安检位置是固定的,其他航空公司要求安检也在此处,而乘客的物品始终是不脱离乘客视线的。

  因双方在法庭上对案件各执己见,法院昨日宣布将择日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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