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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五大猫腻节前曝光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8:51 每日经济新闻

  黄清燕

  在国庆假期到来之前,上海市消保委与有关部门日前采取消费体验、监督检查等形式,对一些旅游企业门市服务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调查,组织60名旅游消费志愿者对23个旅行社的25个营业部履行旅游合同的情况等进行了暗访。针对调查中出现的五个问题,市消保委日前对部分企业发出通报,并做出相关整治建议。

  市消保委员相关人士介绍,首先,在随机抽查的31家旅行社中,8家旅行社有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的嫌疑,占26%。其中上海江南船舶旅行社西藏南路营业部既无营业执照,又涉嫌超范围经营境外旅游业务。

  第二,从广告宣传上看,调查所涉及到的54家旅行社中,有21家企业的门市广告宣传中出现了“准三星”、“相当于三星”等模糊的住宿用语和“豪华游”等夸大宣传用语,占调查旅行社的39%。

  第三,合同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一是合同约定不明确;二是签订合同不主动,如上海昆仑旅行社不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在消费者再三提醒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了一份没有加盖印章的“合同”;三是在合同中单方面附加“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上海游乐旅行社在合同中附加了“出行人数不满10人或游客自身不能出行,本社和游客有权取消行程,但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第四,降低住宿标准。据统计,消费志愿者暗访的25条旅游线路中,有10条线路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住宿标准,占40%。如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广告和合同中承诺住宿“五日四星”,但实际只有一天四星,其余三天均无星级。

  第五,旅行社“挤压”旅游时间、变更旅游景点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这次暗访的25条旅游线路的情况看,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的旅行社各为7个;擅自增加购物点的有12个。

  市消保委表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旅行社履行合同意识比较淡薄、行业内部低价竞争。有关部门建议,旅行社应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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