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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Ⅱ:撤柜不等于撤销柜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12:54 华夏时报

  宝洁与政府部门沟通还未有最后结论

  本报记者刘琪莉报道据悉,从昨日起,上海开始对全市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的撤柜情况进行督察。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受消费者退货时不应设置条件。

  连日来,上海的“12315热线”接到许多消费者的投诉,要求对被检出含有违禁物质的SK-Ⅱ化妆品退货。

  上海工商部门表示,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经营者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因此,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应立即撤柜。

  记者昨日从宝洁SK-Ⅱ公关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关于这一批SK-Ⅱ9类问题产品,已于9月16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撤下柜台,并且各地专柜开始办理退货服务。该人士表示:“目前尚不清楚,9类产品撤下柜台是受工商局要求还是宝洁公司自发的行为。”而对于一些媒体误解“撤柜=撤销柜台”一说,该人士解释,所谓的撤柜仅指“9类涉及超标产品撤下柜台”。她同时解释,宝洁目前没接到来自任何政府机关“要求撤销柜台”的通知。

  对于原定的“将在昨日发布公司与质检总局等政府部门的最后沟通结果”一说,该人士表示,由于宝洁与政府部门沟通还未有最后结论,所以,昨日还无法公布。

  宝洁公司SK-Ⅱ公关公司相关人士还表示,虽说SK-Ⅱ是日本品牌并在日本生产,但在SK-Ⅱ被宝洁收购后,实际上,已经是美国企业,所以对于日本大使馆的声音,宝洁不做任何评论。

  由于

化妆品并非耐用消费品,客观上,大多数消费者不会长时间保留发票。上海工商部门认为,持有发票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到原来购买商品的地点办理退货;对于没有发票的消费者,只要其所持的产品是SK-Ⅱ正品,经营者就不应该以“必须提供购货发票”等为理由,设置条件、拒绝退货。同时,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的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受理点,负责办理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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