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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重治6类非法户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一场“清理拆除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百日整治行动”已于9月1日在成都全面展开,若本月仍不自拆非法户外广告,不仅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还将启动户外广告设置市场禁入机制,彻底对其关闭进入户外广告设置领域的大门。

  重点整治6类非法户外广告

  这次清理拆除非法设置户外广告从2006年9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分“自拆、强拆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彻底解决非法设置户外广告这一社会关注的老大难问题。

  此次清理拆除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和重点:一是三环路以内直接利用建筑屋顶非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二是三环路以内利用建筑物墙体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三是三环路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张贴的广告;四是三环路以内直接利用住宅建筑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五是三环路以内利用公共载体资源非法设置的塔式、落地牌式户外广告;六是三环路以内市政府规定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区域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

  9月30日前自拆可不处罚

  《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拆除对象的设置者承担,设置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以强拆对象材料折价抵偿强拆费用。”

  考虑到部分非法户外广告的历史成因,有关部门决定9月30日前让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建筑物业主进行自拆,对自行拆除者将不予处罚。逾期仍不自拆者,不仅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还将启动户外广告设置市场禁入机制,彻底对其关闭进入户外广告设置领域的大门。有关部门呼吁广告载体业主、广告客户、广告公司都来理解、支持和配合“清理拆除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百日整治行动”,共同来维护城市的市容景观。

  本报记者

  新闻背景

  从2001年起至2005年,成都市对城区13527块非法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去年以来,市、区两级先后评审并批准了500余处户外广告设置位,还对部分利用公共载体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的特许使用权进行了拍卖。但仍有广告公司非法设置非法户外广告。

  2006年1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有关部门一边进行职能整合,一边组织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区三环路以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电子档案,制订了清理整治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工作方案,目前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时机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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