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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发布警示:驱蚊产品不可能完全无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15:54 法制晚报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发布警示,蚊香燃烧后产生的烟雾对人体及环境有可能造成一定的害处,驱蚊产品多在包装上称“完全无害”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对此发布警示。

  蚊香都“有害” 注意通风

  损害人体神经系统,灭蚊尽量选择物理方法,律师称宣传“无害”属虚假广告。

  本报讯 (记者 张焱) 入秋以后,蚊蝇猖獗,不少人开始购买驱蚊产品。“对人和动物完全无害”的广告语频频出现在蚊香盒和杀虫剂外包装上,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对此发布警示称,此类产品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害”。

  该警示称,蚊香的有效成分之一是一种杀虫剂,虽然其毒性经过国家

卫生部门的检测,但燃烧后产生的烟雾对人体仍有一定的危害。

  使用蚊香和杀虫剂时一定要注意通风,在一间16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居室内,不要同时点燃1盘以上的蚊香,蚊香不宜靠近人体头部,睡觉应将其熄灭。

  相关调查:

  “无害”宣传很普遍

  记者今天上午调查某商品资源网站的产品信息后发现,传统蚊香类产品共有48项,其中有18项明确标示着“对人畜无害”,另有6项标明“使用安全”,而这48项产品中,没有一项向消费者明示其有毒成分和可能造成的有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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