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药品分类管理拟升格 部门规定升为国务院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10:06 信息时报

  药品分类管理规章拟升格 将部门规定上升到国务院条例

  以解决药品分类管理行政管辖权条块分割的问题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记者昨日从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获悉,原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将升格为国务院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基本完成起草工作并即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积极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医药行业人士表示,此次将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由部门规章升格到国务院的条例,将有助于解决目前药品分类管理中存在的“一严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并为以后解决医药改革中“四龙治水”提供思路。

  药品分类管理:一严就死一放就乱

  据了解,此次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升格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主要是为了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力度。药品分类管理从1996年开始,2001年开始加快了力度,但在现实中,出现了原来意想不到的结果——“一严就死,一放就乱”。广东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一直认为,药品分类管理非常必要,但是他告诉记者,现实的结果却是主管部门以及医药生产和零售企业没有想到的,“如果按照处方药必须凭借处方来销售,药店肯定要关门,因为很多药店一天都不会有一张处方进来。”如果放任不管,从安全用药的角度出发,肯定会大乱。所以首先要解决源头问题,就是让医院的处方能够出来。“如果将药品分类管理的部门规定上升到国务院的条例,至少在药品分类管理问题上,有望将药监局与卫生部的条块分割问题解决。”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龚相如也表示,部门规章升格确实应该有这个考虑,但她也表示,企业也提出条例应该倡导负责任的自我药疗,降低医药费用,增进公众健康。据悉,所谓自我药疗,即药品分类管理后,能用什么药,药师除了卖药还该干什么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界定,对于自我药疗是有促进的。

  “四龙治水”:不能一头压住一头翘

  实际上,此次将药品分类管理办法上升到国务院的条例,不仅仅涉及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企业也提了非处方药是否退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药品降价等问题,涉及到了管理药品的四个部门。中国的医药管理一直存在“四龙治水”的局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管药品生产流通,卫生部管医疗机构管理,发改委管药品价格,劳动保障部管医保目录。“由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很多措施受到了部门条块分割的影响,出现‘一头压住,一头翘’的现象。”广州一家大型制药厂的负责人这样总结,“比如,国家药监局希望药品彻底分类管理,实现合理用药,但是医药不分家的体系又导致医院处方出不来,结果药店处方药销售成了无源之水,处方药被医院垄断。”

  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尽管一个条例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但是这是一个进步,对医药企业是一件好事,今后牵涉的药品管理问题,相关政策应该有一个协调,不要出现一个部门出台一个政策,却因为另一个部门的管辖权而卡壳。据了解,在该条例征求意见的同时,不少企业也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草拟这个法规时,也要加强与卫生部、

国家发改委、劳动保障部的意见,尽可能做到各部门协调一致以及相关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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