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锁定药品保健食品 湖北工商严打十类违法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6:35 汉网-长江日报

  汉网消息 (记者 胡江南 实习生 徐钦华 陈文 通讯员 李保华) 我省工商局昨日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全省工商部门严厉打击10类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10类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是:

  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bsp; 发布“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计划生育用药,防疫制品;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戒毒等药品;未经卫生、药品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和试生产的药品”广告。

  任意扩大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范围以及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含有治愈率、有效率或获奖的内容,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彻底”、“专治”、“根除”、“一盒见效”等。

  在指定的专业媒介以外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未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的行为。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为广告诉求对象。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如“治疗”、“平衡人体内分泌”、“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增强体质”、“促进新陈代谢”、“恢复机能”等。

  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宣传保健、治疗作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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