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禁播次日 才下丰胸却上祛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9:00 每日经济新闻

  宋文明 袁田恬 王琦

  昨日是丰胸、减肥等5类产品电视购物广告“禁播令”生效的第二天。记者昨日调查发现,部分省级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购物广告仍有违规之嫌。一些电视台将因停播5类产品广告而空出的节目时间改为祛斑类、保健品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其广告宣传形式与禁播的5类产品电视购物广告大同小异。

  在昨日凌晨零点至2时、下午14时至16时等时段,记者继续对各省级卫视的电视节目进行监控,发现一些电视台仍在播出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其他电视台在这些时段的电视购物广告则换成化妆品等禁播之外的产品。

  昨日零时10分,广西电视台播放“瘦儿”瘦身鞋垫。电视屏幕上打出直销电话,一名19岁的“大学女生”和一名带着幼儿的年轻妈妈先后登场,展示自己以前和现在的腿部照片对比,并对其瘦身效果进行大肆吹捧。

  零时45分,浙江卫视播放了“贝芙美”七项全能动感热带广告。这款以全身7个部位定向

减肥的产品反复向消费者介绍如何如何有效,并以三维动画、女子身穿内衣在全身各部位演示等方式体现产品功效。

  1时30分,甘肃台“婷美合胯瘦身衣”登场;河南台开始展示高佰隐形增高鞋的产品功效;在天津电视台,一群身着白大褂的“专家”与主持人坐成一排,正向电视观众“普及”泌尿系统疾病的相关专业知识,电视画面上则打出北京五一医院男女泌尿诊疗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此外,山西卫视播出了对性功能有疗效的保健食品“魅力坚”;云南卫视播放了“呼噜停”止鼾冲剂和器材套装;广西卫视的“再清椿”以电视访谈类节目方式出现;一种叫“百丽百、百斑消”的电视购物节目先后在广西、云南台播出;重庆卫视则播放了“炫目眼袋仪”广告。

  祛斑类、治疗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在下午档的节目中播出。

  记者昨日就高佰隐形增高鞋电视购物广告电话采访河南卫视广告部,有关负责人称“你们干嘛要管我们闲事”,然后挂断电话。甘肃卫视广告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台确实在这两天播放了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他们部分时段的广告全权授权给北京某广告公司,该台正就此事与该广告公司积极斡旋。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禁播给该台广告业务造成较大损失,占总量30%的业务被禁。目前该台有权停播的电视购物广告时间已全部改为播放风景片。

  “我们的广告会一直播放下去。”前日凌晨在辽宁电视台播放电视购物广告的“炫目眼袋仪”的销售人员昨日向记者表示,该公司产品在禁播范围以外,目前大部分广告被转移到凌晨1点左右播出。该销售人员称,此产品并非医疗器械,而是“治疗仪器”。

  高佰隐形增高鞋的614号销售人员昨日向记者强调,该公司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会一直播放下去。“增高鞋只是在穿着的时候让人看上去变高了,因此不存在效果不效果的问题。”

  宣称有

美白功效的“百斑消”广告在前日凌晨出现。“百斑消”的工作人员表示,产品批号是“妆字号”,因此是化妆品,不是药品。“我们的产品广告之前允许被播放就说明没有质量上的问题,而且也不属于药品的范围,因此产品广告将继续在电视台播放。”

  专家点评

  一位律师表示,媒体无义务对广告进行深入审查,一般只要广告符合《广告法》就可以,因此能播放不代表质量过关。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王义表示,难以明确标出哪些产品在禁播范围内。应由工商局出面,向企业提出警告。

  中国广告协会向本报发来传真

  2沪企被指伪造广告认证书

  黄梅 每日经济新闻

  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禁播5类电视购物广告的风头浪尖,曝出某些企业为达到广告播出的目的而假冒“中国广告协会广告咨询认证书”。昨日,中国广告协会有关人士向本报反映称,一些企业假冒该协会的广告咨询认证书,企图在电台、电视台的广告审核中蒙骗过关。该协会近期获得的2张假冒认证书涉及2家上海企业。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对此非常愤慨,呼吁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提高警惕

  2沪企被指伪造认证书

  昨日,李方午向本报传来2张假冒认证书,并气愤地表示,“假的跟真的做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查询认证号码,简直分不出真伪”。

  记者看到,2张假冒认证书的格式一模一样,抬头都标明了“广告咨询认证书”,其下分别列着“中广咨法0601066号”、“中广咨法0602018号”的7位数认证号码。前者标明的落款时间是2006年1月8日,后者标明的落款时间则是2006年3月2日。假冒认证书上列出的企业名称分别是“吉XX佳(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神X贸易有限公司”。前者为一种除痘产品的电视广告作认证,后者涉及的产品则是某品牌刀具。

  假冒认证书列明,“中国广告协会咨询部”接受某企业的委托,对以下一项广告进行发布前咨询,并提出以下认证意见……有效期一年,以及“该广告可以在电视购物及经济信息类栏目刊播”等字样。2张假冒认证书上均盖着“中国广告协会”的印章,后面还留有中国广告协会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李方午告诉记者,这2张假冒认证书是7月中旬某家媒体前来要求对上述“认证书”进行核实时获得的。“这家媒体接到广告后,里面除了产品的各种认证资料外,还有我们协会的认证书,因此就打电话来核实。”结果令李方午大吃一惊:从认证号码上查询得知,这2张“认证书”均系伪造。

  认证书李鬼频频

  事实上,这并非中国广告协会首次遭遇李鬼。从去年开始,协会已频频发现假冒认证书。据了解,李方午所知的假冒认证至少有六七例,这些都是媒体主动前来核实认证书真伪时才发现的,而大多数媒体往往忽略核实的环节,使假冒认证书得以混迹市场。

  记者试图联络上述两家上海企业,发现从公开资料上找不到“吉XX佳(上海)有限公司”的联络方式。而“上海神X贸易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从来没有找中国广告协会作过咨询认证,也没有向任何单位出具过上述认证书。”该人士气愤地表示,这种假冒的情况会“砸了我们的品牌声誉”,公司将彻查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据悉,中国广告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工商总局,由全国范围内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愿组成,是一家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平时会有部分广告送到中国广告协会,协会审核后会给出咨询意见,并出具“广告咨询认证书”。

  “我们的认证书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意见,但可给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提供参考意见。”李方午透露。

  规范广告收效甚微

  李方午透露,平均每年约对3000个广告脚本进行审核,主要对广告标的物的证书是否齐全、广告用语是否规范、画面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审核。“其中约三分之二的广告脚本是需要修改才能刊出的。”

  由于人手问题,中国广告协会每年所作的广告咨询认证并不多。数据显示,仅央视每年新增广告数目就达7000-8000条,若算上地方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户外广告等,每年新增的广告数目简直不计其数。中国广告协会分身乏术。

  李方午表示,去年开始,中国广告协会就发现一些电视购物节目存在虚夸等问题,且问题较突出。因此,中国广告协会已在会员中展开自律告诫活动,同时加强广告监播,通过监播系统发现广告存在的问题,中国广告协会主动与相关企业、相关媒体联络,提醒整改。

  但此举收效甚微,因为“一些电视台不愿意提供相关广告企业的联络方式”。

  12家省级电视台吃“黄牌”

  “屡教不改”将遭整改

  宋文明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昨日获悉,12家省级电视台前日接到广电总局的电话警告。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通过监控发现,各电视台在禁播第二天的违规广告数量已有明显减少,接到警告的12家电视台改正了三分之二,并将继续加强对各广电频道播出节目的监控力度。

  据悉,12家被电话警告的电视台分别为云南、山东、广西、山西、陕西、河南、重庆、江苏、天津、内蒙古、浙江、甘肃等卫视。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很多观众举报的电话还无法确定其到底是食品、保健品还是药品,所以目前还不能追究电视台的相关责任。但将继续加大对广告的监控力度,同时请相关部门协同调查广告相关产品,以尽快确定其责任。

  该负责人同时澄清,广电总局已向12家电视台下发整改通知的说法并不属实,目前仍处于电话警告阶段。如果这12家省级卫视没有按要求撤下有关广告,广电总局将发出第二次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甩脂机现监管真空

  袁田恬 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最近风靡荧屏的甩脂机,尽管在广告中宣称具备减肥功能,但生产企业认为其为保健器材,因此不在被禁范围之内。

  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甩脂机电视广告宣传其减肥功效而未明确其产品性质,要叫停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北京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市场上销售的甩脂机既没有相关部门的权威鉴定,宣传的功效等也没有科学依据。

  对于这种在广告宣传中被介绍为“好身材,甩出来”的甩脂机,被指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据媒体报道,在调查中发现,

卫生部工作人员表示,此类产品不归卫生部管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许多甩脂机根本没有经过审批;而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负责药品和化妆品相关事项,甩脂机不在监管范围之内。因此,甩脂机的质量问题可谓“真空地带”。

  专家表示,甩脂机目前尚缺乏科学原理,也没有科学实验报告证明。广告不区分适用、慎用和禁用人群,单纯鼓吹减肥效果,这是不负责任的。另外,果真能甩掉脂肪的话,那这些被甩掉的脂肪到了身体其他部位,反而可能造成危险。因为脂肪一旦进入血液形成脂肪球,不能通过正常的有氧分解,容易引起代谢性酸中毒。

  首份广告自律规则有望中旬出台

  两次告诫无效将向媒体曝光

  黄梅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昨日获悉,本月中旬,首份“广告自律告诫规则”将出台。该协议由中国广告协会起草,针对目前广告界的混乱状况提出自律意见。规则已送往工商总局进行意见征求,预计在8月中旬可以公布。该协会还将同时发布“关于奶粉广告的自律规则”和“关于卫生巾广告的自律规则”。

  根据这份规则,若发现广告违规现象,中国广告协会将对相关企业进行“三次告诫”。第一次告诫发给广告主,提醒整改;若第一次告诫无效,则下发第二次告诫,并将第二次告诫抄送当地省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若两次告诫均无效,协会在发送第三次告诫的同时,会把违规广告以及涉及企业向媒体公开。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透露,“广告自律告诫规则”并非强制性规则,而是在行业内发起一次自律行动,以自我约束方式共同维护广告界的健康发展。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