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丰胸广告一夜消失 美容广告铺天盖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9: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植文秀)昨天是丰胸等电视购物节目“停播令”实施首日,记者发现,大部分电视频道都自觉抽起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涉及“停播令”的购物广告,但是取而代之的却是铺天盖地的美容类产品广告,个别美容产品如“美××”牌眼袋消依然大打“消脂”牌;有消费者发现,减肥丰胸广告从荧屏搬到了网络,多个网上购物网站上热卖减肥丰胸广告。

  昨天省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假如这些广告有虚假宣传成分,工商部门会依法处理。

  减肥

丰胸广告“转战”到网上

  记者昨天浏览互联网发现,不少网站打开时都可以弹出一些广告页面,相当部分是药品和丰胸减肥广告,部分广告用语夸张,仍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眼袋消广告频频提“消脂”

  记者昨天发现,减肥等五类购物节目不再现身荧屏,取而代之的是美白、去眼袋、去疤痕、去斑、脱毛等美容类产品购物广告。这些广告里不乏“消脂”“排毒”等字眼,有消费者质疑这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某省外电视频道播出的“美××”眼袋消,电视购物节目中就反复提到给眼袋“消脂”、“排毒”、“瞬间平滑紧实”。

  另外,记者发现,不少美容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都没有产品经营销售企业名称,更不要说产品的审查批准文号了,像上文所提到的“美××”眼袋消产品,近20分钟反复播出的购物广告中,电视屏幕上始终只有一个订购热线电话号码,没有出现该产品的经销商和产品审查批准文号。

  变相减肥广告同样要监管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改头换面”的购物广告不代表就可以脱离监管,“减肥”和“甩脂”的意思并没有太大区别,“停播令”要求暂停的五种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不仅是看广告内容和产品名称,而且还要看实际功能,对变相的相关广告同样要加以监管。广东省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则表示,对于虚假宣传的广告,无论是否涉及“停播令”,工商部门都会依照《广告法》进行监管,但是涉及五类广告如期停播的处理,执法权力主要在于广电局。

  对五类被要求暂停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搬到互联网,工商部门表示将密切关注,只要涉及虚假宣传,工商部门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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