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减肥丰胸电视购物今起停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8:53 每日经济新闻

  暂停周期等细则正在紧张制定中

  宋文明

  今日起,根据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的联合《通知》规定,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5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昨日,一些省级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已经排好取代有关电视购物节目的替代节目。

  广电总局、工商总局昨日就今起暂停播出五类产品电视购物节目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关于“暂停周期”,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与工商总局紧急协调制定规范性法规,细则将尽快出台。

  记者发现,前几天电视购物广告频繁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其中属于禁令所规定的

减肥
丰胸
等产品的广告占绝大部分,特别是在每日零点至2点和10点至12点。

  某卫视负责广告经营的副台长周晓丽向记者表示,多数电视台与电视购物公司事先签订的合同中已体现了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合同无赔偿义务的条款,而广电总局下发的禁令无疑应归属此类。

  记者昨日先后采访了多家省级电视台广告部相关负责人。各电视台均表示,将从8月1日起无条件执行禁令。他们对广电总局“一刀切”的做法表示质疑。某电视台广告部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现有的丰胸、减肥、增高等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中确实存在一些夸张、恶俗的虚假广告,但该台播出的相应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均通过了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其产品质量和广告内容都得到了相关部门认可。

  周晓丽表示,相信电视购物能在严格的法规下逐渐规范,希望有关部门能区别对待这个良莠不齐的市场。既然此次禁令中有“此次暂停的电视购物节目,将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的说明,该台希望“周期短一点、影响小一点”,该台因此的损失少一点。辽宁电视台广告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次“涉案”广告总量较大,但因各频道的比重不一,具体损失不好统计。

  橡果国际、上海七星电视购物等电视购物公司表示,已经作出产品线向数码产品、汽车、房产等消费品类产品转型的举措或决策。

  《通知》要求,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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