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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鱼腥草假药案始作俑者判7年 被处罚金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7:31 北京晨报

  晨报广州专讯 在医疗市场上影响恶劣的“鱼腥草注射液”假药案始作俑者段某,近日被广东云浮市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罪名——销售假药罪和挪用资金罪。

  青海人段某,原为广东×康药业有限公司荣康注射液全国销售的负责人。虽被辞退,但段某利用曾有的特殊身份,于2005年3至4月间,从身份不明的人处购买了来历不明的“新鱼腥草互钠注射液”18件,每件2000支,并分别以每支3.5和3.4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得款12.3万元。后来,该批药物分别流入广东惠州、福建和广西。同年4月,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院临床使用该注射液后出现病人过敏反应;福建、广西等地的购买者也纷纷向×康药业有限公司反映该种药物有问题,从而揭开了鱼腥草注射液假药案的黑幕。《羊城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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