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坐票站票一个价不公平 江西乘客状告北京铁路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8:50 华夏时报

  江西一乘客状告北京铁路局要求返还多收的五元人民币

  本报记者贾运华报道 认为列车的有座车票与无座车票价钱相同这一规定不合理,江西一乘客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多收的5元人民币。

  丁昌祥:有座无座差太远了

  江西市民丁昌祥是某软件开发公司经理,今年年初他花108元购买了一张北京西至郑州的无座票,价格与坐票相同。据丁昌祥介绍:“当时车厢环境恶劣,臭气熏天。”丁昌祥认为,无座票与有座票价格相同,但从服务角度讲,无座票服务成本低,舒适度和安全性差,因此,票价应该低于坐票价格的20%至40%才算合理。北京铁路局按照有座车票的价格出售无座车票没有法律依据且不符合公平原则。

  北京铁路局:旅客“明知故买”

  被告方北京铁路局解释说,自己按照政府确定的票价率、丁昌祥位移距离及所乘车型确定的票价收取票款没有过错。北京铁路局发售的车票,其价格、时间、车次、有无座位号等信息均在购票前向旅客作出了明示,丁昌祥在明知的情况下购买无座票,显然出于自愿接受了车票上标明的乘车条件及价格。

  铁路法院:无座票减价操作困难

  铁路法院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如果有人贪图便宜在能买到坐票的情况下还买站票,就会形成站票也可享受座位的情形,这也是不公平的。另外,乘客站立时,体重不变化,因此火车营运成本是一样的。无座票减价操作困难,与铁路部门提供无座票分流客流的初衷相违背。

  现场

  要求换法官庭审中断

  法院开庭后,曾因丁昌祥要求铁路法院法官回避,法庭审理中断半个多小时。

  开庭后5分钟,丁昌祥的代理律师提出,铁路局与铁路法院有隶属关系,因此要求换人审理。审判长向其作出解释,这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所规定的法定回避理由,但原告方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

  半小时后,审判长与合议庭组成人员向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请示后,对原告的要求予以驳回。但原告依然坚持提出:对院长的决定不服。丁昌祥的代理律师之一李苏滨称:“我们一定要要求铁路法院的法官回避,只要是铁路法院的法官,换成谁我们都要求回避,除非从其他法院借调法官。”

  10分钟后,经合议庭再次告知原告要求回避的理由被驳回时,原告方没有坚持自己的请求,庭审继续正常进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