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大二学生小林,认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收取月票卡押金属违法,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一卡通公司退回多收的押金16元,西城法院已于6月17日正式受理此案。
小林诉称,今年4月16日,自己在昌平东关月票站办理了学生月票卡一张,一卡通公司除收取月票预付费外,又另外收取了自己20元月票押金。小林认为,对方所收取的20元费
用并没有法律根据。
小林称,自己曾就此类IC卡的相关问题咨询了一家广州的制卡公司。该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广州公司所生产的公交一卡通有1KB和4KB两种,前者成本5元左右,后者9元左右,但如果IC卡数量达到百万张以上,成本会更低。小林表示自己还曾致电北京一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解释是,公交一卡通卡属于存储卡,也叫预付费卡,存量在1KB左右,制作数量达百万张以上,普通的IC卡报价为2元一张,使用最好的芯片,每张卡的报价也不会超过4元。小林认为,按照最高标准计算,4元成本的IC卡却收取20元的费用,违反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多收取的16元属于一卡通公司的不当得利,应当退回。
一卡通公司曾对收取20元押金一事向小林作出过解释。“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收取20元押金是为了避免有些人随意丢弃旧卡、领取新卡,防止资源浪费。押金价格高可以提醒市民珍惜使用IC卡’。我觉得这种说法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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