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药门诊仍营业 卫生部门称未到吊销执照标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3:40 南方都市报 | |||||||||
昨天上午,省卫生厅对媒体曝光的两家门诊部进行了现场查处。但由于昨天《焦点访谈》的曝光,当监察部门到达现场时,发现其已被明显清空。监察人员在现场没有抓获直接证据,但门诊负责人承认了部分违规行为。 在广园东路的平安总医院,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涉嫌高价售卖的冒充乙肝特效药知柏地黄丸。在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记者发现,药房里面的药柜大部分都是空的。负责人承
省卫生厅表示,作为广东省商业医疗门诊部的发证部门,卫生厅已经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并几次勒令该门诊部限期整改。但由于该门诊还没有到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步,虽然屡屡整改,却仍然打擦边球,监察部门一走,仍然继续违规经营。省卫生厅表示,近期将对该门诊的违规行为形成结论报告,向社会公布,市民有举报或投诉可拨84469333。 针对《焦点访谈》的记者未能采访到天河区卫生局的问题,昨日,天河区卫生局副局长吴早光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表示,该局2002年9月确实给“平安门诊部”核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直到2005年8月广州区划调整,平安门诊所处的登峰街被划入越秀区,天河区卫生局把平安门诊的所有档案正式移交越秀区卫生局。 “从2002年核发许可证至2005年8月期间,天河区卫生局于2004年收到1例群众对平安门诊部的投诉。”吴早光说,当时患者也是投诉该门诊治疗乙肝的药品药效不佳,但没有详细说明服用了哪些药物,也没有把吃剩的药物拿过来做检验,因此,当区卫生监督所派出人员前往平安门诊部调查时,在当时调查范围内,所有药品无一是假,“最后我们还是向该门诊下发了整改书,要求其保证绝不出现假药事件。” -对话 记者:药监部门多次收到投诉,卫生部门也有收到吗?为何未及时处理? 省卫生厅:近一年来,省卫生厅没有收到对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的有关投诉。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根据群众的投诉,多次对广州市平安医疗门诊部进行了处理。民声热线期间,省卫生厅也组织过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对其进行了处理。 记者:以往很多处理是以罚代管,一些处罚标准是否太低? 省卫生厅:我们并没有以罚代管,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5000元已是上限,卫生行政部门也意识到这标准太低,但我们必须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