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远斋品牌纷争已达6年之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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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6:3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谁说我们侵权了?我们有国家商标局给予的商标注册证”,昨晚,当记者设法与北京市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时,公司的销售经理常馨也刚知道海淀工商查扣侵权信远斋产品的事,并对侵权之说予以否认。她说,目前北京市民所买的都是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的产品,“对方根本就没有这种产品,说我们公司侵权从何谈起”?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拥有26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信远斋”当时是河北衡水萧家
信远斋蜜果店与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这场对老字号“信远斋”商标的争夺战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早在2000 年,信远斋蜜果店就把信远斋饮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信远斋饮料公司不得在商品标签上突出使用“信远斋”字样,并赔偿蜜果店8万元赔偿。 而在2002年,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取得了信远斋的服务商标。国家商标局给予的商标注册证显示,可以在金属瓶盖、瓶身、信封等上使用这一商标。在信远斋饮料公司的申请下,国家商标局以3年未使用为由,撤销了信远斋蜜果店注册的“信远斋”商标。蜜果店申请复审后,时至今日,商评委还没有做出最终的评审。 信远斋饮料公司销售经理常馨表示,“对方根本就拿不出生产产品,我们的产品怎么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呢?我们的商标又怎么会对他们构成‘侵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