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5月20日起降低了91项医疗服务的价格,6月12日至14日,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对两家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了监测调查,结果表明,医疗服务降价后这两家医院没有认真落实新的价格政策,减轻患者负担,而是想尽办法采取变通方式继续增加患者费用。
在海南省某三甲医院门诊部,监调人员发现,门诊大厅无医疗服务收费公示栏,随意抽查一患者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用114元/次,高出物价部门制定的一类基准价24
元/次。监调人员检查了该院的其他医疗服务收费后,发现有多项检查费用超出政府定价标准。
在另一家三甲医院也存在公布收费的电子触摸屏因故障一直无法使用的问题,而且,患者的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费用200元/次,高出物价部门制定的一类基准价100元/次。
对上述问题,第一家医院的收费处负责人解释说,该院对降低后的91项医疗服务价格均按基准价上浮10%的价格执行。如文件规定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用的一类基准价为90元/次,基准价上浮10%后的价格为99元/次,外加图文报告费15元/次,合计费用为114元/次。另一家医院超声检查科负责人则解释说,按照医学的角度来讲,做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必须与另外两项检查结合,才能真实检查出病因,因此医院将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18.5元/次和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47.5元/次,以及图文报告费用15元/次加上设备附加费20元/次,与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100元/次合并收取共计200元/次。
据了解,《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X线计算机体层(CT)、磁共振扫描(MRI)、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治疗基准价不准上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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