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3日电 (杨金志、梁志明) 从2003年到2005年,电工出身的郑清崧屡屡帮助上海诸多商户窃电,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郑清崧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40岁的郑清崧早年曾在福州某建筑设计院当电工,2002年,郑清崧来到上海,化名“朱贵”与人合伙做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结交了不少圈中熟人。在与客户的交往中,一家酒店
的老板谈起生意难做,赚不了多少钱,可每月的电费倒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老板知道郑清崧在电力方面有点特长,便问他有无办法,二人一拍即合,郑清崧从此开始了他的偷电生涯。
随着郑清崧在这一圈子内名声越做越大,一些饭店、个体户老板都会主动通过朋友亲戚找他帮忙窃电。每次窃电,郑清崧只要拆开电表,用他自己带来的工具拨弄几下,三分之一的电量就被截去了。为了防止原有强制封印遭到破坏后被发现,他专门托人到外地伪造配件,装在电表上。
渐渐地,郑清崧有了相对固定的客户。每窃电一次,他都会拿到一笔酬金,少则500元,多则1000元至2000元。尝到了甜头后,郑清崧渐渐做上了瘾,把窃电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
2005年8月,上海市电力公司保卫部门在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正在为某发廊窃电的郑清崧捉拿归案,并缴获了大量的作案工具。
法庭调查显示,自2003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郑清崧采用私开电表封印,倒拨电表读数等方法,帮助多家单位及居民窃电,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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