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委托专门机构抽检全市灯具产品
灯具市场七成产品不合格
【本报讯】灯具产品的EMC(电磁兼容)测试和安全测试不合格,轻则易引起周边电器工作不正常,重则造成用户误操作甚至起火、触电等危险。市工商局今日向社会公布了该部门
近期对吸顶灯、台灯、镜前灯等市场上销售的灯具产品的质量监测结果。该结果显示,被抽检的24家经销单位经销的80种型号、80批次灯具产品中,58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72.5%。
近七成灯具EMC测试不过关
据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今年4月,市工商局委托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全市范围内流通领域的灯具产品进行抽检。最后在24家经销单位处抽取了57家企业生产的80种型号、共80批次的灯具产品。抽检结果显示,对灯具产品进行EMC测试时,共有54种型号的灯具产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占抽检产品总数的67.5%,如深圳市兴万和购物商场经销、标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百利威灯饰厂”生产的“百利威”牌舒适眼静光学习台灯;另有11种灯具谐波电流不合格,占总数的13.75%,如深圳市南山区石艺灯饰商店销售、标称“一米照明电器厂”生产的“一米”牌吸顶灯。
灯具产品EMC测试不过关具体有何危害?工商部门表示,这主要容易引起位于灯具附近的其它电器不正常工作,进而发生断电甚至起火等危险。
三成半灯具安全测试不合格
工商部门对灯具产品进行各项安全测试时发现:有28种灯具不合格,占抽检产品总数的35%。主要包括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项目不合格、内部和外部接线不合格、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等等。
据介绍,这些指标不合格容易导致用户使用灯具时发生起火甚至触电的危险。如深圳世纪中心家居广场新辉煌照明有限公司经销、标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瑞德灯饰厂”生产的“瑞德”牌民用吸顶灯存在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问题,福田区东海五金商店销售、标称“佛山市顺德华强本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强”牌电子吸顶灯存在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内部和外部接线不合格等问题,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新分公司销售、标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利华达电子厂”生产的“利华达”牌荧光灯台灯存在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问题。
标记不合格易导致用户误操作
灯具产品的标记不合格也是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一个主要问题。抽检结果显示:有26种灯具的产品标记不合格,占抽检产品总数的32.5%。如深圳市金峰电器商行销售、标称“深圳市泰濠实业有限公司照明电器厂”生产的“雅濠”牌吸顶灯,深圳市罗湖区粤龙灯具商店销售、标称“中山市横栏镇华贸灯饰厂”生产的“华贸”牌镜前灯,深圳市星光灯饰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中山市古镇迪亚斯灯饰厂”生产的“Diyasi”牌触摸式台灯等均存在上述问题。
工商部门表示,为了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对于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灯具商品,工商部门将及时采取措施,责令商家将其下架退市;对于销售标志不合格灯具商品的经营单位,工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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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剖析灯具抽检低合格率原因
低价竞争导致劣质
此次经抽检不合格的56批次灯具商品,涉及到深圳24家灯具商店和中山、佛山、鹤山等40多家灯具生产企业,灯具商品合格率为何如此之低?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有关人士。
据该部门专家分析认为,导致灯具商品抽检合格率较低,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商家以降低价格来争夺市场,谋求销量,从而导致部分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原材料价格上涨,迫使企业使用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原材料生产灯具;此外,少数企业获得3C认证证书后,没有解决好大批量生产中产品的一致性问题,也使得部分灯具产品质量不过关。
此外,有关人士透露,从抽检的灯具商品包装上所标称的企业名称的差异来看,不能排除有不法经营者假冒甚或捏造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假冒伪劣的灯具的嫌疑。对此,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建议,消费者购买灯具时,应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灯具商场;了解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购买前咨询专业人士;购买时要求商家提供本年度或近期的检测报告,确保所购买灯具商品安全可靠;买单后应对商品及时验收,并保留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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