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霸王条款好景难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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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3:3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乐克 通讯员 李保华 陈勇)从即日起,省工商局联合省消委、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在全省联合开展“霸王条款”点评、整改活动。 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活动将对7类“霸王条款”进行重点清理,它们是:合同条款中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提供者)所有;交费停车场中,车辆损失由车主承担;药店告示,药品售出概不退换;旅游合同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不能随团出游
省工商局表示,今后将对所有格式合同实施备案存查,并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格式条款进行评审。对拒不停用霸王条款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