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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定案二审进行法庭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17:51 南方都市报

  “奥美定”案二审进行法庭调查

  42个旁听席挤了近60人,十多名曾使用“奥美定”女性前来支持章惠

  本报讯 昨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有42个旁听席的第24号审判室内挤了近60人,还有人站在审判室门外,冒雨赶来旁听章惠(化名)与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医疗美容侵权案
二审法院进行的首次法庭调查。

  曾用奥美定女性赶来旁听

  这些人中,有十多名深圳本地乃至从东莞、香港等地赶来支持章惠曾使用过“奥美定”整形的女性,她们中有的已在术后出现眼睛失明等症状,有的虽未发现异常,却也为自己的未来忧心忡忡。被上诉方富华美容医院也有若干代表到场旁听,其中有一名副院长。

  昨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原被告双方到庭,被告方深圳富华美容

医院只派出了两名代理律师。

  双方交锋旁听者表现不一

  在长达三小时的法庭调查过程中,上诉方(章惠)和被上诉方(富华美容医院)主要就证据、事实和一审程序是否违规三个方面进行了交锋。其间,因为两颊已僵硬而基本无法做出任何表情的章惠一直比较沉默,但数度落泪,只在富华方代理律师陈述中提到只有司法部

司法鉴定中心为章惠作伤残鉴定进行过活体检查时,愤怒地当即予以反驳,并在调查临近结束时发言作了一些事实补充。富华美容医院的两名代理律师则主要围绕章惠诉富华美容医院医疗侵权属于个案,并且权威鉴定结果显示富华医院为章惠实施丰颞术中并无操作不当、未对章惠造成人身伤害两个观点进行陈述。

  三个小时内,旁听席内三次在原告代理律师发言后响起掌声,并多次在被告代理律师发言后响起窃窃私语,代理审判员进行了两次警告。

  双方在调查结束后均表示不接受调解,代理审判员宣布将本次调查结果向合议庭汇报,如果合议庭决定开庭,将另行通知。

  章惠的二审代理律师之一,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健在法庭调查结束后透露,他估计再次开庭的可能性不大,合议庭有可能根据本次调查情况直接做出判决。而富华美容医院的两名代理律师则表示,一审判决于法有据,并不愿意再透露其他看法。

  争论焦点

  到底谁的鉴定真实合法?

  原告提供鉴定被告称不可信,被告认同鉴定原告称捏造证据

  昨日法庭调查上,上诉方和被上诉方争论的焦点是证据问题,即到底谁提供的医疗鉴定是真实、客观、合法的。富华美容医院给章惠注射

奥美定隆太阳穴手术是否对章惠造成伤害,须要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

  原告鉴定是否私自进行?

  在案件一审中,原告和被告都提出了鉴定,原告提供的是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的六级伤残鉴定,被告指存在私自进行等,所以不可信;而被告认同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也被原告指存在捏造证据、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昨日,双方的辩论展示了两份鉴定的来龙去脉。为驳斥被上诉方华西的鉴定是章惠“私自进行的,不是活体鉴定”,章惠的律师表示,2004年10月,她到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人民医院进行伤残鉴定,但人民医院回函表示,“案情复杂,未曾进行类似检查,请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在此情况下,章惠自己上网查找,并持委托书到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伤残。

  一审中,在章惠出示华西的六级伤残鉴定之后,被告方深圳富华医院向华西提供了一盘录有章惠吃饭镜头的VCD,并要求华西鉴定后做出答复。华西给富华答复表示,根据VCD,章惠张口难度尚可,未达到困难三度的严重程度;由于这方面的鉴定结果受被鉴定人的主观影响较大,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带当事人本人来进行复查。

  VCD作证据是否可信?

  随后,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了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次的鉴定结果导致章惠败诉。章惠代理律师认为,这次鉴定的重要证据有问题,鉴定中,那盘VCD再次成为证据之一,章惠的代理律师认为,VCD里没有日期,不能证明是不是在章惠手术后,所以VCD作为证据不具可信性。此外,章惠指责富华在提供病历作为证据时,对自己的病历进行了篡改。“富华提供的病历上竟然写着,我当时向医生说,打得越多越好,出什么问题我自己负责。”章惠表示,病历上出现的这段话是富华捏造的,“稍有知识的人都不会这样,我怎么可能跟医生说那样的话。”上诉人表示不认同富华提供的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向鉴定中心提供相关证据,并且这些证据要得到对方的认可,“富华提供的证据没有得到我们的认可,所以鉴定结果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现场直击

  上诉方律师陈词 数名旁听者落泪

  昨日法庭调查中,提到自己告深圳富华美容医院一审败诉,之后在吉林被奥美定生产厂家告侵犯名誉权又一次败诉,章惠在席上落泪不止。

  章惠的律师浦志强针对被上诉方“认为章惠的事件只是个案,并且章惠是否因注射奥美定受到伤害,需要提供科学的证明”的说法进行了反击,“这是一件美容医疗纠纷,章惠要受到多大的伤害才叫造成伤害?难道因为你提供了一张抽象的纸,上面写着不存在伤害,当事人客观上受的苦就不存在了吗?章惠还能吃花生米,所以她并没有受到伤害,难道要等到她只能吃流食,或者她已经不能吃饭了,才叫受到伤害了?司法也要以人为本。”浦志强的陈词赢得了观众席上很多女性的共鸣,坐在前排的五六名女士开始掉眼泪,不住用纸巾拭擦。

  事件回放

  2002年9月,章惠在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做了奥美定注射隆太阳穴手术,一周后出现疼痛等不适反应,感觉体内注射材料正在下滑。随后,她的面部开始变形并失去表情,无论愤怒还是开心,都很难看出情绪。

  2004年5月,章惠以手术造成人身损坏为由,到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富华医院,要求富华对手术后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进行一次性补偿21万元。

  2005年11月,经过长时间的取证、鉴定,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06年1月,罗湖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章惠一审败诉。2006年3月,章惠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另外,去年奥美定的生产者吉林富华公司也把章惠告上当地法庭,认为章惠起诉深圳富华医院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极大影响,造成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章惠败诉。

  本报记者 王越 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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