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生产许可证将被吊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 13:25 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于20日凌晨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这家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其《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记者从警方调查中了解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大部分尚存放在仓库中,只有小部分流入了市场,假药的销售去向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和山西省。 调查显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经批准获得“亮菌甲素注射液”药品许可(批号2005B04528)。2006年3月5日,该公司共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72145支,批号为06030501,共计销售6600支,库存65545支。据调查,已被销售的假药去向为:2006年3月28日销往广东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2006年4月13日销往大同市医药公司中西药品经营部600支;4月21日销往广东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 |